老实人也能当灭世反派的小甜心姚音

金桔撞冰 | 连载中 6.9万字

01-12 12:07 | 21第 21 章

简介

江浸月穿进了一本修仙文,原著里关于她,只有0句话。她挺满意,修仙界打打杀杀太吓人,她这种社恐老实人,还是苟着好。她缩在山坳里种种菜,和一月前捡来的痴呆少年拌拌嘴,日子安稳。直到一天,邻居好闺蜜找上门,说修仙界举办了个牛逼轰轰的宴会,大能云集、珍宝无数,要带她去见见世面。好闺蜜:“俺们是农村人,进去后务必低调!”江浸月小鸡点头:“懂懂懂!”接待他们的是位仙门弟子,一身白衣高高在上,神情倨傲,说话时鼻孔朝天。“此乃万年温玉,佩戴可宁心静气、助益修为。”江浸月:……这怎么跟小傻子做的石灯长一样。“这是南海鲛绡,水火不侵、价值万金,你们此生难见第二回。”江浸月:……这特么不是小傻子给她缝的披肩吗?“此为镇魔石,乃上古遗留,能镇压心魔、抵御邪祟!”江浸月:这个不是小傻子捡回来压咸菜的那块黑石头吗?!连花纹都一模一样啊淦!#说好一起当咸鱼,你怎么瞒着我成了佬#**凌绝是这本小说中的大反派,他天生魔种、弑父戮师,名号令仙魔两道闻风丧胆,最后更是剑指天道,毁灭世界。和生父死斗的那天,凌绝虽胜,但也受了不小的重伤。就这样,被江浸月当成练功摔傻的痴呆少年捡了回去。一开始跟在她身边,凌绝在心里盘算,是要用九幽锁把她的脖颈贯穿,还是用他的魔刃将她斩成漫天血雾。后来他身份暴露,各路人士找上门来,在他回家路上堵他。正道:“弑渊魔头!今日便要你血债血偿,拿命来!”魔道:“魔域之力已蓄势待发,只待尊上一声令下,便可扫平三界,重掌乾坤!”凌绝拎着菜,不耐烦,魔刃轻抬,寒光乍现,顷刻间尸横遍地。“本来今天被江浸月骂了就烦。”他有条不紊地收回剑鞘,眉眼间满是戾气:“再不回去给她做饭,惹她生气了,你们谁担待?”【沙雕老实人x怕老婆灭世反派】1.非纯粹二人转,会有一点女主种菜搞事业。2.不黑原男女主。**预收1《穿到三年后和死对头成婚了》**沈逾是天下第一剑修,剑宗万年不遇的天才,人人敬仰。但闻语铃很讨厌他。她好心给他疗伤,他冷着脸说伤更重了;她躺在屋顶晒太阳,他一剑劈了她的荫凉,说此地不佳;就连她跟同门师兄说笑,沈逾都要在旁边当杠精,说师兄逻辑有错。闻语铃记仇,觉得他俩必定八字不合。所以她一觉醒来,发现自己竟被沈逾拢在怀中时。她的第一反应是提剑刺他。“心魔受死!”她喊。然后被精通剑道的沈逾三两下制服。“何方妖孽,从我妻子身体里滚出去!”闻语铃:??等一下谁来告诉她互相看不顺眼见面必吵得惊天动地的——他俩,为什么会成婚啊!男主版沈逾发现,他和闻语铃一起来到了三年后。她现在是他的妻子。这很好,因为他可以仗着她丈夫的身份,做一些他平时只敢想想的事。比如在她给他疗伤时亲吻她的额头,而不是只能干看着,导致灵力运转不畅,伤更严重。比如在她与他讨厌的男子说笑时,直接走过去环住她的腰,而不是口头提醒她那男子有多肤浅。比如可以抱着她晒太阳。直到有一天,闻语铃发现了他的秘密。她将他送她的纸鸢撕碎,闹着要离家出走。“语铃,以往我们吵架,我总是输给你。”沈逾慢慢朝她靠近,声线冷静得可怕,“可我们现在是夫妻。”闻语铃望着他的视线,步步后退,双腿发软。他将她逼到床边:“你知道夫妻吵了架,怎么做才能快速和好吗?”**预收2《和魔尊一起重生后》**人人都说,林雨铮不过是魔尊带回来的药鼎。待魔尊痊愈后,便会将她抛弃。唯有她自己知道。所谓的药鼎,实际是反吸修为的体质。每一次解毒,她都能从魔尊身上吸收他的修为。林雨铮早就算好了,等攒够修为,她就从这魔宫中离开,自在驰骋三界。可就在她修为将满之时,表姐持剑闯入,当众揭穿了她的算计。林雨铮跪在冰冷的地砖上,没能看清上方魔尊的表情。但掂量自己的修为已够,便坦然交代了一切。趁他还没开始发疯报复她,火速逃出了魔宫。她在人间爽快地游玩,早把魔尊抛到脑后,还结识了一位互有好感的英俊男子。就在两人表达心意的那一晚,男子却霎时变成了魔尊的样子。林雨铮睁大双眼,想逃,却被他一把抓住后颈。“这几日,你玩得很开心?”他声线压着火气,绯红色的双眸不肯从她脸上移开,“林雨铮,你是不是忘了。”“我说过,到死都会追着你的。”1进入魔宫的前一夜,林雨铮做了个梦。她梦见自己是一本修仙文中的女配,能够为那位震慑三界、性情暴烈的魔尊解毒,是最好的药鼎。而她的表姐,则是书中的女主,不仅阻止她进入魔宫,还将助纣为虐的她斩于剑下,赢得了魔尊的尊重与天下美名。林雨铮想了想,住在魔宫里,起码能顿顿吃饱饭,比在表姐家寄人篱下要好得多。她收拾收拾行李,打算跟着前来接她的队伍出发。却在这时,魔尊本人出现在她眼前,扣住她的双手,视线紧紧锁住她。“林雨铮,这次你逃不掉了。”林雨铮:?书里好像没这段。2晏沉景修为通天,却自小受噬心之苦,唯有一凡人少女能替他解毒。可那少女却无论如何都不肯嫁给他,最后被她最信任的“表姐”斩于剑下。林雨铮死后,晏沉景的病愈发严重,几乎屠尽半个修真界。一睁眼,回到了与她相识的前夜。晏沉景没有半点犹豫,亲自来到她面前。这一次,他提前握住了她的手。并绝不放开。

首章试读

沧澜山巍峨高大,主峰背后,藏着一处偏僻山坳。 山坳少有人至,只偶尔听得见一两声幽远的鸟鸣。 江浸月就住在山坳脚下,正给院子里的小白菜浇水。 她哼着歌,心情前所未有地轻松。 一个月前,她还是现代社会一名失业大学生,在出租屋过着昼夜不分的日子,最大的爱好是躺在床上玩手机。 或许是老天爷都看不下去,把她送进了一本修仙小说里。 小说谱写了男女主绝美的生死恋情,纵观全文,一共有0句话提到了江浸月,她相当于是个路人甲。 江浸月挺满意,修仙界打打杀杀太吓人,她这种社恐老实人,还是苟着好。 现状也如她所愿,她的原身是沧澜宗的外门弟子,因为得罪了长老的侄子,被派遣到宗门最偏僻的山坳,做着最边缘化的工作——种菜。 种菜其实很简单,只要每天用法术浇浇水,再定期去宗门交菜就行,可原身是个要面子的卷王,空有一身抱负,面对这种永无出头之日的工作,一个想不通嗝屁了。 对此江浸月只想说,你之砒霜我之蜜糖,这样的边缘化,能不能给她再来一点。 自从来了这里,没人催她结婚找工作,除了吃的比不上现代社会,简直不要太美好。 江浸月的面色都红润了不少,透露着没被社会毒打过的清澈。 啊,真想被边缘化一辈子啊。 江浸月开心地抚摸着自己种的蔬菜,她的菜园子不大,加上会点小法术,种地并不辛苦,也不知是什么原因,在这个世界里,她很会种菜,蔬菜们被她照顾得非常好,随便一颗都绿油油的,长势喜人,叶片巨大,菜园子充满了青菜的芬芳,让人随时忍不住想啃一口。 她拔了颗嫩嫩的白菜,准备做个白菜汤。 却在这时,听见天边传来一阵轰隆的响声。 她站起来,眼前黑了黑,朝那阵响声的方向张望过去,看见一个巨大的,裹着蓝色火光的不明物体,正朝她急速飞来。 她大惊失色,还没想好要怎么做,那带火光的不明物体就越来越快、越来越大,一息间便降落在她面前。 砸在了她的菜园子里。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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